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工作作风,12月16日下午,我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开展食品药品、疫情防控专项联合大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我县农贸市场、各大超市宾馆、药店销售点,针对冬季冻肉检疫、蔬菜粮油、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紧紧围绕证件是否齐全、防疫是否到位、卫生是否干净、食品是否过期、肉制是否检疫、场所是否规范等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全方面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4家商铺、4家超市、1家宾馆、1家药店。经排查发现,个别商铺存在过期罐头、辣酱处置不及时、冻产品贮存不规范现象,个别宾馆卫生许可证过期、员工无健康证现象,个别超市存在摆放、销售过期食品,健康码、场所码无人扫码等的问题。针对过期罐头和辣酱,我院及时督促在场职能部门现场处理,口头要求及时整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健康码、场所码扫码监督工作。对过期辣条、挂面、调味料等价值1094元的15种食品予以没收。同时,对涉事法人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口头批评和宣传教育,要求其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切实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定期做好食品药品自查、清查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此次专项联合大检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依法严厉督促各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公正执法,进步体现检察机关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用心,表明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决心,用检察蓝的担当和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推动“食品药品舌尖上的安全”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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