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职能,确保解矫宣告程序合法、公正,2018年1月17日我院依法对札达县司法局向索某宣告解矫进行全程法律监督。
解矫宣告是社区矫正期满解除矫正的法定必经程序,是法律对真诚悔罪人的宽恕与鼓励,更是社区服刑人员恢复自由,回归社会的庄严宣告,要求体现程序的严肃性,突出预防犯罪教育。
2018年1月17日县司法局举行社区矫正人员索某的解矫宣告仪式,2014年,索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自接受矫正以来索谋在矫正机关的严格监管教育和我院的依法监督下,认真遵守矫正监督各项规定,自觉服从监管,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从未发生脱管漏,2017年在索某本人的刻苦努力和矫正机关的精心引导支持下考上了大学,三年来,其悔罪态度良好,改造表现积极,矫正效果明显,具备解矫实质要件,县司法局解矫宣告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截止目前,札达县辖区内的两名社区矫正人员均已完成解矫安置。
社区矫正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重要职责,也是自觉围绕县委、县政法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本地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实现社区矫正监督全覆盖是我院找准职责定位,延伸刑事执行监督触角的重要举措,为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