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7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次央带队,我院民行科深入香孜完全小学,对学校食堂的卫生许可证、食品餐饮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厨房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经检查,发现香孜乡完全小学食堂卫生许可证已过期,三名厨房工作人员健康证已过期,新聘请的一名厨房工作人员未办理健康证。针对以上情形,与香孜乡完全小学的正副校长进行交谈,为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对下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一是建议学校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堂相关证件及时进行更换,发挥好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二是建议对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从事食堂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院将积极与县卫生局、县食药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继续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规违法行为,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