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9月15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深入辖区内的人民医院和各诊所,对药品安全情况和相关行政单位执法情况进行了排查。
排查过程中,检察院干警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名单,通过逐一对照进药单和药品架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人民医院药房和2家诊所可能存在的用药安全隐患进行了细致的排查。经实地调查,县医院和诊所前期已经对经营场所内的用药安全情况进行过排查,因此在此次排查中未发现涉及药品安全的公益诉讼线索。
今后,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手段,切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面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