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平主持会议,院各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了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院各党组成员交流学习心得,全院干警对民法典主要内容进行了学习讨论。
全体干警一致认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罗平对全院学习宣传好《民法典》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对检察工作的重大影响和学习的必要性。民行部门要及时征订民法典单行本及相关资料图书,全院干警特别是业务部要通过自学、开展讲座、线上学习、集体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法典的学习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弥补知识弱项、清理经验盲区,提高民事法律专业素养。二要将学习《民法典》与学习领会各级检察院工作报告、检察长会议精神相结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民法典》为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实体法依据,要用足、用好、用活这些规定,狠抓检察短板业务补强,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公共利益的作用。三要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持之以恒抓好落实。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内容转化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求极致”精神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转型创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学习宣传力度,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党支部集体学和干警个人学等多种方式,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民法典》的正式施行和贯彻落实奠定坚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