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日土县人民检察院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工作重心,按照“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提高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把立案监督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的突破口。
7月1日,日土县检察院业务部干警先后来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支队,全面查阅近三年的案件卷宗,监督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罚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的情况。监督中,检察干警对案件线索进行评估研判、分析其价值和成案的可能性,仔细研究所涉罪名及法律规定,做细前期初查工作,综合分析侦查机关在受案、立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充分的情况。通过监督,未发现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罚或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形,对侦查机关案卷中存在的瑕疵现场予以纠正,提出口头建议3条。
立案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高度重视立案监督工作,把强化立案监督作为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在刑事案件实务中切实实现职能发挥、功能拓展和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