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份,普兰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检察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未设置减速慢行警示标志、未设置减速带、减速带破损未及时修复及部分地段存在钉子裸漏等问题,为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针对该问题,我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职责清单,于2022年2月22日依法向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整改校园周围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于4月19日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我院,我院于4月27日对整改情况开展了跟进监督,目前,普兰县公安局按照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在辖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进行排查,并对普兰县九年一贯制学校、普兰县双语幼儿园和多油村小学门口路段进行隐患治理工作,共计安装减速带6条、警示牌6个,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助力从源头上封堵安全漏洞。
下一步,我院将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聚焦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内、外部协作联动,为辖区未成年人筑牢“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