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关怀,秉承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为民办实事。3月22日,普兰县人民检察院赴霍尔乡邦仁村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申请人石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357.5元,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暖。

发放仪式上,首先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办检察官次仁登巴宣读了石某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其次由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白玛群培向在座的群众讲解了石某国家司法救助一案;最后主办检察官次仁登巴向石某送达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和发放了救助金。

石某紧握着办案人员的手,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本是困难的家庭又发生了失窃,让家庭经济陷入了困境,没有想到检察机关会帮助我们脱离困境,缓解燃眉之急。现在心里很是温暖,感谢你们的帮助”。
次仁登巴检察长表示:今后,我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始终秉持执法为民的宗旨,把解决群众的困难和保障群众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为民办实事,在公平公正的处理好案件的同时,体现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真正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