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履行好、发挥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的《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设立方案》通知要求,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县委、县府支持,主动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沟通、协调,革吉县人民检察院驻革吉县林业和草原局“西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革吉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于2021年9月17日正式挂牌设立。
该联络室的设立意味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更加形象具体,有利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涉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信息,便于检察监督职能前移,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检察司法保护与林业和草原专业保护合力,进而织密织牢生态环境保护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资源环境犯罪行为,进而促进社会与环境和谐友好。与此同时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监督林业和草原部门正确行使行政执法权,纠正违规、不当执法行为等情形,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切实加强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执法司法保护,切实为阿里的蓝天碧水贡献法治力量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