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存在的专业性问题,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根据最高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邀请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县分局、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噶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家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监督,现将拟聘任检察官助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本院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央 啦
联系电话:18089073733
附:噶尔县人民检察院拟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人员名单
噶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8日
噶尔县人民检察院拟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人员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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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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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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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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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布达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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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噶尔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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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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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玛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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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尔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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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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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 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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噶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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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第五检察部
编 辑:谢 雪 东
审 核:多吉热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