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召开区检院第十一届13次检察委员会,专题审议了对山南、昌都、那曲、阿里四市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报告,深刻剖析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构建规范司法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
在此次评查工作中,区检院抽选了9名双百援藏业务骨干,围绕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风险评估、文书制作和使用、涉案财物处理、诉讼权利保障、立卷归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等10方面111个具体项目,依法依规开展评查工作。同时,突出了起诉意见书、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和判决书的对照检查,重点评查在事实认定和诉讼活动监督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充分应用评查成果,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规范司法。一是修订完善司法责任制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晰办案组中主办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书记员在司法办案中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司法办案质量责任,将办案质量纳入司法业绩考核内容,并作为职级晋升、奖励性绩效奖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二是制定统一的司法办案操作规程。结合西藏检察机关实际,按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步骤,制定侦查监督、审查起诉业务办案操作规程和诉讼档案归档办法,确保每个办案环节都有相应的规范和指引;梳理各类法律文书,研究制作文书范本,从结构要件、事实描述、证据分析、语言表述等各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为司法办案提供指引和参考。三是针对重点问题开展培训。四是加强检务保障力度。对涉及司法办案的设施设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服务器、系统配置等进行检查,查找检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为司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撑。五是全面通报评查结果,加强整改落实。将评查结果通报到每一名办案人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据悉,为全面提升办案质量,西藏检察机关始终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和促进规范司法的重要举措。截至今年上半年,区检院已利用两年时间,实现了对7个市分院74个基层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覆盖,以案件质量的“大体检”促进检察产品质量的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