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勤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深刻把握全国两会形成的重大政治成果,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上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立足“四大检察”忠诚、依法、能动、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责,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党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转化为西藏检察工作的具体实践,加快推进西藏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检察力量。
要忠诚履职,坚定扞卫党的全面领导。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检察履职坚定扞卫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把政治担当与检察履职统一起来,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以忠诚履职筑牢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
要依法履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党的主张、人民意愿、国家意志践行于每一起司法案件,通过依法正确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要能动履职,自觉服务大局。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的治藏稳藏兴藏大局中谋划推进,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以法治力量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固边兴边强边司法保障,以为民情怀精心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的更重政治责任。
要全面履职,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巩固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格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办案理念、方式、措施深刻转变,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抓前端、治未病,把办案监督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要协调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制度优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部署,巩固深化检察领域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上下级领导机制、内设机构业务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制约配合机制,不断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检察履职体系和制度运行机制,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开展。
要充分履职,加快推进西藏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清醒认识到西藏检察工作与新时代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与“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更高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履职不充分、服务保障质效不高等问题,坚持“数量为基、质效为王”,把质效稳步提升和办案数量合理增长更好统一起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抓基层基础、基层组织、基本能力建设,强化数字赋能、打通数据壁垒,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载体化落实、标准化考核”推进创先争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确保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