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10月19日至20日共青团山南委员会、山南市预青办、山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山南市加查县中学、琼结县中学开展“青春与法同行,学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青少年”法治宣讲活动。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三级高级检察官尼玛次仁同志、山南市团委学少部负责人白玛旺扎同志、山南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干警次仁罗布同志前往两个县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法律宣讲活动。
首先,宣讲组与加查县中学、琼结县中学校领导、团县委机关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了解听讲学生的文化程度、民族比例、校方需求等基本情况并确定了宣讲方式方法。
然后,根据校方需求,尼玛次仁检察官结合相关案例,用藏语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常见的六种不良行为,受到了师生们的热烈欢迎。
最后,为加深同学们对宣讲内容的印象,课后,宣讲组还进行了现场与同学互动提问,并发放了奖品,进一步引导同学们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和讨论,帮助学生们筑牢了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