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真正实现了监督更有利,配合更有效,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了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是双赢之举、共赢之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亚东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队长普穷次仁表示。
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亚东县人民检察院、亚东县公安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下称侦协办),以凝聚检警合力、攻破办案难点、提高办案质效为目标,联合印发《亚东县人民检察院 亚东县公安局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就工作原则、职责任务、机制构建、信息共享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多维度探讨,树牢“法律共同体”理念
法律只有得到严格的执行,才能彰显价值和权威;执行不力,法律再完善也是一纸空文。为了推动法律法规、司法理念在办案实务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侦协办充分发挥平台功能,亚东县人民检察院与亚东县公安局先后召开7次联席会议,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刑事司法政策,就《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等内容深入学习,在如何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健全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机制方面达成深度共识,并就取保候审中经常居住地的确定、轻伤害案件中主观恶性程度确定等方面从检警双角度出发,多层次、多维度深入交流探讨,实现执法司法办案理念和办案标准的统一。
二、全方位监督,实现平台功能价值
长期以来,侦查机关内部对侦查权监督制约不够充分、不够重视,而检察机关外部监督制约因知情受限等原因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侦协办以信息共享、资源联动的方式,拓宽检察机关知情渠道,延伸检察职能、加强引导侦查,以定期、不定期形式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查询侦查卷宗、主动或受邀提前介入监督等方式,打通检察监督“最先一公里”,推动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工作长效、常态化开展,确保侦查活动不规范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沟通、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有力引导侦查机关以审判的标准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正确行使侦查权,做好止于至善。侦协办成立以来,亚东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亚东县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开展专项立案监督3次,发出《侦查监督活动通知书》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抽查57册侦查卷,针对执法不规范、文书制作不规范、法条适用错误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侦查活动不规范问题得到了及时、有效整改。
三、深层次座谈,促程序全过程规范合法
侦协办依托信息反馈共享平台,健全检警共商机制,以推动实质化提前介入、联席会议讨论案件等方式,打破办案信息壁垒,进一步助力检警办案衔接机制完善。运行以来,共受邀提前介入1件7人,案件会商10次,邀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公开听证案件6起,提交不起诉理由说明2次,制发《检察意见书》7份。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到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检警双方互联互信,做实联席会议机制,对案件侦查方向、证据收集、行刑程序衔接、系列案件分案、疑难案件争议焦点以及“案-件比”偏高等问题全面交流意见,力促共识达成,并对不起诉案件非刑罚责任衔接、追究、落实问题加强协作、指导,推进检警办案衔接机制健全,助力案件程序全过程规范合法,在打通“最先一公里”的同时,做好“后半篇”文章,以“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办经得起实践考验、人民检验的铁案,力促办案达到政治、社会、法律三方面效果统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侦协办将立足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深化《意见》落实,在加强检警双方信息共享、健全“侦捕诉”衔接机制等方面深耕细作,推动检警双方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长效化运行。
来源:亚东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