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发林同志主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发林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肖志强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旺钦多杰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院党组书记马国营同志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一个意见”做了三点深度解读。
一要忠诚履职、提高站位,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工作的第一原则就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检察干警必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始至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和工作部署。请示报告制度是我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检察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按照程序及时请示报告。
二要遵守规矩、坚守底线,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工作中。全体干警要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结合“全面加强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三要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用更高的素质、更优的质量、更好的“检察产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监督服务。张军检察长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提出,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那曲检察机关要以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检察长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真抓实干、迎难而上,为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贡献力量。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严格执行党中央“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标准的通知》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