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乾坤同志以时间为主线,从我国对洗钱罪三个时期认识的变化和反洗钱工作在国际“大考”中的成绩出发,介绍我国关于洗钱罪的顶层设计演变与国际合作发展带来的压力。结合大量数据及具体案例,分析洗钱犯罪的危害及当前反洗钱工作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围绕《刑法修正案》的历次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重点讲解洗钱罪的司法适用和认定难点、“上游犯罪”的认定、洗钱行为方式、“自洗钱”入罪带来的司法效果等内容。授课既有深厚的理论阐释,又立足于金融实践,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规范性、针对性,为司法办案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启迪。
惩防洗钱犯罪,检察机关做哪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任务,要做到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
洗钱行为的前端和后端都隐藏或孕育着罪恶,侵蚀着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作为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需牢固树立“法律授权必须为”的理念,依法从严惩治洗钱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安全和司法秩序。 2021年3月,央行、最高检联合发布6个洗钱罪典型案例,对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今年,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区检院等11部门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标志着西藏惩防洗钱犯罪工作迈入新阶段,“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惩防洗钱犯罪工作”成为全区检察机关共同思考的课题。
2021年6月17日,市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联合签订《关于加强惩防洗钱及相关犯罪活动的协作意见》,建立银检全面合作、协同惩防洗钱犯罪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打击洗钱犯罪合力。同年,将依法严惩洗钱犯罪纳入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护航民营企业和金融行业发展”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工作开展以来,林芝检察机关以银检联席会议和队伍共建为抓手,融智聚力,不断提升反洗钱检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高精准打击洗钱犯罪的能力。
惩防洗钱犯罪,检察履职有哪些?
反洗钱工作既关系国家金融安全稳定,又涉及人民群众资金财产安全,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林芝市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站在维护国家总体安全的高度,维护国家人民财产安全,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认真履行主导责任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反洗钱案件的监督和相关线索的摸排工作,对近年来办理的涉及洗钱罪上游的七类犯罪进行梳理、摸排,全面落实办理上游犯罪案件必须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的“一案双查”要求,同步审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强化与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协作,在联席会议机制、案件线索发现移送、信息共享、行业治理等方面开展全面协作,共同凝聚行政司法专业化工作合力。
结合西藏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以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三个意识”为目标,全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法律十进”“以案释法”等活动,努力在“预防”上下功夫,积极宣传洗钱罪及上游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群众预防洗钱犯罪的法治意识,以能动履职做好检察环节惩防洗钱犯罪的“稳金融”工作,切实为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洗钱风险“十面埋伏”,莫入陷阱“四面楚歌”!
生活中大家都会用到银行卡,如何避免让自己无意之中成为“洗钱”环节中的一份子?请看检察官的小提示↓
●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警惕他人利用您的身份证件,冒用您的名义从事金融诈骗、恐怖活动、洗钱等非法活动,保护好证件是对您自身声誉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犯罪分子可能会以您良好的声誉作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 勿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个人名下的账户都将忠实记录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切记莫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不要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
● 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切勿怕麻烦,在进行大额交易时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金融部门对自己的业务、交易及其过程开展监测和分析,以确保资金安全,从源头上防范洗钱行为。
● 勇于举报洗钱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打击洗钱犯罪,守住法律底线,你我共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