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检查中,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为依据,以公安部“五个必须”要求为指引,检察干警通过现场核实身份信息、查看台账、询问经营负责人等方式,重点检查住宿经营者是否落实“一人一证”实名入住登记制度、访客登记管理制度;无监护人陪伴的未成年人是否履行询问、强制报告、及时联系义务;是否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入住;是否在显着位置标识警示制度等情况。经检查发现,部分宾馆存在未张贴未成年人入住及相关制度、“五个必须”标识、入住登记本上信息登记不完整、不规范、检查对象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强制报告制度不了解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检察干警对经营者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并要求立即整改长期坚持,此次专项活动发放了30余份宣传材料。
下一步工作中,本院将继续以新修订的“两法”施行为契机,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犯罪的发生。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火墙,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